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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尊龙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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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山东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的批复》(建办市函〔2019〕409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等省直部门、中央驻鲁机关《关于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节科字〔2020〕7号),进一步深入推进我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确保完成试点任务,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狠抓试点项目落实。目前,距试点结束不到半年时间,各市要切实增强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狠抓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落实落地,特别是重点推广地区要对照申报试点时提出的建设任务、项目清单及本地区试点方案,认真梳理、找准不足、强力推进,确保如期完成任务;非重点推广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济南市要指导督促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按照确定的建设目标,加快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规模化发展。试点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内容。

二、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各市要抓好容积率奖励、财政奖励、环保支持、降低预售条件及预售资金监管标准、监管资金留存比例等扶持政策落实,调动各方建设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积极性、主动性。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大力普及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抗震安全、节能环保、绿色舒适及防腐、防火、隔声、抗裂、防漏技术等基础知识,消除各方认识误区和担忧顾虑,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要对照国家、省关于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质量安全、提升品质、标准化等方面的部署要求,加强对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的实施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安全和试点效果。要认真做好试点项目跟踪调度工作,按照《关于加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节科函〔2020〕3号)要求,于每月5日前将试点项目实施情况报送省厅。

三、做好试点实施评估。省厅将于近期制定印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评估要点,并自10月份开始分批分期对各市试点情况进行评估。请各市提前做好试点评估准备工作,对照试点方案和省里出台的“1 n”政策体系,对本市试点总体情况、问题困难、经验做法及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总结报告。为全面了解各市2016年以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试点评估要点制定工作,请各市认真组织填写《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统计表》(见附件),并于7月21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省厅节能科技处。

联系人:祝兵、陈恒亮,电话:0531-87087012(兼传真),邮箱:chenhengliang@shandong.cn。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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