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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环委﹝2023﹞2号)主动公开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要求,现将我厅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及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公开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1.指导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方面工作。
2.指导城市房屋建筑市政施工(含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3.指导城市供水、生活污水处理、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工作;指导各地推进清洁取暖建设工作。
4.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和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餐厨垃圾处置。指导做好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二、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
公众可通过我厅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中厅长信箱或拨打生态环境问题举报电话(0531—51765198)等渠道举报生态环境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核实问题,整改问题,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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